[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1-00007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市监函〔2020〕109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03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1-00007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市监函〔2020〕109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9-03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170号提案的复函
荣昌市监函〔2020〕109号
区政协昌州片区小组:
你们在区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170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的建议也是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的工作方向。对你们所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荣昌市监发〔2020〕47号)、《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荣昌区2020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荣昌市监发〔2020〕79号),现将有关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将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坚持严字当头防风险,重点整治守底线,稳中求进保安全,创新服务促发展的工作原则,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农村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提案办理情况及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一是致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为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宣传格局,我局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权益日”“安全用药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平台,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海报横幅、投放户外电子屏幕广告、开通微信公众号、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四进活动。据统计,2019年共发放《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小读本》等宣传材料5.6万份,现场咨询活动7场1.2万余人次,播放科普公益广告4296次,制作横幅标语、宣传材料597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进”宣传活动18场次6750余人次。开展食品从业专题培训12期5200余人次。开展网络、微信、微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活动9次参加人数5103人。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暂停,但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朋友圈、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张贴、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政提示书》等宣传资料2.2万份,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加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提示。二是致力提升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为持续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对网络订餐交易平台安全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全市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考核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网络培训考试6期共计2317人。同时,与网络订餐交易平台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告知书》《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代理)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多措并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要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7日,经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区委第125次常委会审议并同意,出台了《重庆市荣昌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5月12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责任清单》,《责任清单》除了对区委、区政府层面的责任予以明确外,还对镇街层面的责任进行了清单化、明细化、具体化。即抓“点”上责任分解,又抓“线”上责任分解,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二是狠抓督查督办。为持续推动《责任清单》的落地落实,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已启动对各镇街、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区委、区政府、区食药安委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办理情况。通过督查督办,切实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食品监督网络。一是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我局已在21个镇街市场监管所设立举报投诉站,在相关经营场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完成了全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建设。专门成立了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中心,整合“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78件,其中涉及商品278件(食品投诉63件),涉及服务100件,已调查处理329件,立案查处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44万元(详见附件5)。二是创新举措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为进一步提升“12315”消费维权效率,增强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缩短解决消费纠纷时限,营造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今年4月底,我局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店、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重庆永立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重庆润云商贸有限公司等12家消费投诉较多的企业开通“12315”“ODR”(在线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企业在线处理消费者投诉平台。目前,已引导企业处理投诉12件,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建立“ODR”投诉举报平台,使消费者更加便捷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大减少了消费维权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投诉处置工作的时效性。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扩大“ODR”企业在线平台。
(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打造专业管理队伍。一是市场监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去年2月底,全面整合原工商、原质监、原食药监等部门职能职责,新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效稳妥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在21个镇街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所为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并依托原中心所开展工作。在全区134个行政村(社)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34人,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初步构建起区、镇(街)、村(社)三级监管网络,全流程、全链式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开始形成。二是努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针对市场监管局“三合一”后业务不熟悉的实际,积极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并将其纳入年初素质教育工作重点。通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履职水平和能力。今年上半年,我局参加各类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培训的基层监管人员129人,培训率达到87.1%,参加各类教育培训1981.2学时,人均达到18.6学时。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五)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一是创新监管手段,多渠道捕捉违法案源线索。通过受理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监测和扩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等手段,主动摸排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查获荣昌区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典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捣毁“黑窝点”1个。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震慑违法行为。以创建国家卫生区、国家文明城区为抓手,集中力量对各镇街开展了“地毯式”摸排和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中,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42件,结案35件,共处罚没款27.32万元,移送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20余条。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捣毁“黑窝点”4个,涉案金额2万余元;起诉犯罪嫌疑人5人,逮捕3人,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六)完善设施设备,提高基层食品检测能力。一是统筹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科学拟定全区食品监督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早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努力提高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靶向性,为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今年上半年,共实施监督抽检305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和问题食品5批次,立案查处5件。二是狠抓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21个镇街市场监管所均设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21套。同时,在城区水口寺农贸市场、民生市场、仁和市场等分别设立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提高了检测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已实施快检148个批次,检出可疑食品3批次(蔬菜农残超标),已责令停止销售并下架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区仍处于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期,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依然高度关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食品行业“小、散、乱”的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二是利用互联网发布食品信息及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比较隐蔽,执法办案取证难。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四是社会对食品安全关注度不断加大,各种媒体披露的信息量越来越多,信息不对称。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围绕政协委员提出的六项建议,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坚持以保障安全为核心,以严守底线为关键,以防控风险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重点,以有力有效的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一线人员岗位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失职追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实现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化、责任网格化“五化”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兽药、化肥使用管理,持续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持续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和禁用化合物及兽药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加强食品安全管控。
(四)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大力开展违法添加、行业“潜规则”等标外风险监测,综合分析食品快检、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科学划分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治。
(五)进一步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打假”行动,严肃查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深入开展“两超一非”、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农村家宴、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项整治。
(六)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部门联动、行刑衔接,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在经济上严罚,在法律上严处。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及时公布典型案件,强化违法打击的震慑效应,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局面。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完善“12315”投诉举报受理和有奖举报工作,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此复函已经宋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周小兵,联系电话:46781108。
附件:1.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前后对比照片
2.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荣昌市监发〔2020〕47号)
3.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荣昌区
2020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荣昌市监发〔2020〕79号)
4.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干
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荣昌市监发〔2020〕76号)
5.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综合统计半
年报情况报告
6.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
庆市荣昌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