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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按照相关规定认定的各类创业园、产业园、创客空间、孵化园的管理运营单位以及注册地在重庆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同时还需要有合法的住所,且不属于违法建筑、纳入政府征收范围的建筑、住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于经营活动的其他建筑。


市场主体申请集群注册登记的,除需要满足一般市场主体所需条件外,还需要满足经营范围不涉及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不需要特定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等条件。同时,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可自行调整不适宜集群注册的行业市场主体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定期开展托管机构和集群市场主体专项抽查工作。抽查发现问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置,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

首先,申请人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本地已备案的托管机构名单,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入驻的托管机构。其次,与托管机构订立托管协议,托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住所(经营场所)托管登记表》。第三,申请人以《住所(经营场所)托管登记表》作为住所证明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或通过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http://ywt.scjgj.cq.gov.cn/)申请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