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2024年6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充分发挥年报在服务高质量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规范年报填报行为,增强年报服务水平,促进年报提质增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3〕107号)等规定,借鉴上海、成都等地经验做法,推动实施“渝悦益企报”改革,并起草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从拓展“多报合一”事项、提升年报便捷度、开展“年报+”服务、创新守信激励模式、推行成渝年报区域合作等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年报多头报送、年报程序繁琐、信用修复不便捷、区域合作不深入等问题。
(一)拓展“多报合一”事项。通过丰富市场监管内部外部“多报合一”事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年报负担。一是归集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需经营主体报送的年报和统计事项,实现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广告业经营主体等事项“只报一次”。二是在已与人力社保、统计、商务、海关、外汇、医保、税务等部门“多报合一”的基础上,试点与教育行政部门就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多报合一”,达到经营主体一次填报、部门数据融通共享目标。
(二)提升年报报送便捷度。一是完善年报填报内容关联带出功能,经营主体在年报填报过程中,系统自动展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经营主体只需调整修改即可完成年报。二是上线年报手机端适屏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城有信”应用等年报渠道,打破时间空间限制,经营主体可以随时随地年报。三是探索企业批量年报服务,改造年报系统,针对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可由隶属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对其分支机构统一年报,既减少填报人员反复登录系统频次,也有利于统一填报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四是推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简便年报,取消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环节,全面实现线上年报,节约年报成本。
(三)开展“年报+”服务。一是实行“政策找企业”活动,依托“山城有信”应用等载体,将市级惠企政策按照普惠性政策以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旅游业、批发零售业、科技创新、房地产、养老托育等行业领域,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业分类,向经营主体远程精准送达惠企政策,打通惠企政策直通直达“最后一公里”。后续将持续更新、收集、推送涉企优惠政策,服务经营主体知政策明政策用政策。二是增强年报填报指导效能,重点在年报系统首界面、分页面等显眼位置,添加了年报指标填写的文字、视频操作资料,方便经营主体随时翻阅。同时,利用科技化手段,增添了年报易错指标的校验规则、指标解释、事例说明等,不断杜绝经营主体年报填报中出现的常识性、逻辑性问题。
(四)创新守信激励模式。一是经营主体在填写年报过程中,非主管故意出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经营状态等一般性错误,年报结束后,经当事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授权修改,为当事人主动纠错提供路径。二是因“未年报”原因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补报相关年度年报后,实现“免申即修”,无需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解决个体工商户轻微失信行为修复慢、成本高、跑路多问题。此外,经营主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实行“自动修复”,也无需再申请进行信用修复。三是鼓励经营主体施行经营异常名录线上修复,进一步探索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线上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改变以前必须线下领取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的单一方式。
(五)加强成渝年报区域合作。借力创建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重庆成都)的契机,打造“成渝有信”品牌,强化成渝年报公示工作区域合作,建立部署同步、工作同标、服务同码、宣传同享等机制,共同下发年报通告,协同组织宣传活动,按需制定年报操作指南、年报疑难问题解答、未年报经营主体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等系列规范,不断提升两地年报工作辨识度和年报区域联动性。
三、答疑解惑
(一)目前,与哪些部门实现了“多报合一”?经营主体如何进行“多报合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着力培养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市场监管部门推行“多报合一”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经营主体年报有关信息,经营主体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同信息,实现“一个平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目前,实现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统计、商务、海关、外汇、医保等部门“多报合一”;增加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年报涉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实施“多报合一”;在大渡口区,市场监管与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开展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多报合一”,完善后将在全市推广。此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在之前已实现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多报合一”的基础上,新增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广告业经营主体等统计事项的“多报合一”。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营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当年新登记经营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一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二是“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年报填写”模块,三是“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为您服务”“企业年报”模块。
(二)企业实施批量年报将切实减轻其年报负担,那么如何操作?适用批量年报制度的分支机构还可以自行报送年报吗?
企业批量年报的操作十分简单,由隶属企业联络员通过前述路径登录年报系统后,点击进入“分支机构批量年报”模块,再按页面提示逐个填报分支机构情况即可。
企业批量年报的操作十分灵活,可由隶属企业选择是否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年报,如选择统一年报,按照上述程序操作即可;如选择不统一年报,则由各个分支机构自行年报。但无论是隶属企业还是分支机构填写年报信息或修改年报信息,系统会自动以最后一次录入或修改的数据为准。
(三)经营主体通过什么途径查收市级惠企政策,享受“年报+”服务?
登录“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市场主体”端,即可查看到由系统自动推送的市级优惠政策,并了解每条政策的相关依据、执行期限、责任单位、咨询电话等具体内容。同时,发挥“山城有信”法律宣传阵地作用,点击“法治宣传”,可查看更多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点击“办事指南”,掌握注册登记、信用修复等操作规则。
(四)经营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如何查看信用修复结果?
目前,提供线上线下两种信用修复路径,鼓励经营主体采取线上方式实现“不见面”信用修复:一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 “企业信息填报”“信用信息修复”方式进行操作;二是利用“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上角 “信用修复”方式进行申请。此外,还有两项便民信用修复方式,一是因“未年报”原因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补报相关年度年报后,不再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由系统自动进行修复;二是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登记后,也不再进行申请,系统即可自动进行修复。
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或“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查询信用修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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