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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3-61188338,邮编:4021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办理流程、加强监督保障,有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通过不同渠道公开政务信息86153条,其中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302条、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站20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3559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9974条、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47条、发布咨询舆论回复信息82条,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3条、自主采购信息25条,在行采家网发布采购公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更新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依法按时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共收到2位公民及1家商业企业以信函方式提出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位公民提出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均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责任分工,对照《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任务分解表》,更新栏目信息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示信息不涉密,做到政府公示信息清单式管理。对超过1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超过一定时限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的管理,将服务指南仅链接到渝快办的主界面的情形进行修改,细化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零售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等服务指南链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应急值守与值班读网结合起来,加强局门户网站巡查,同时加强其他平台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舆论舆情的收集和及时处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新增1名年轻干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目录的信息内容初审、栏目更新时限提醒等工作。加强问题排查整改,在从严抓好局内部审查外,对区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巡查反馈的问题立即进行核实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9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6

行政强制

2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内设科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示及时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对2023年度各责任单位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科室责任进行明确;二是办公室发挥信息收集汇总作用,及时掌握文件起草、活动宣传等信息,及时提醒各科室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学习,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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