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永川区“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电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结合我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实际,2021年12月18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川区“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实施安全乘梯守护行动,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4个部分:总体目标、实施步骤、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步骤。
从今年起到2023年,通过三年的分步实施,实现全区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运行故障明显降低、困人救援时间进一步缩短、乘客伤害事故持续减少、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安全乘梯意识显著增强,实现人民群众舒适乘梯、安心乘梯的目标。
2021年,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成永川区智慧电梯应急管理系统,完成15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广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完成50台电梯改进维护保养模式试点申报。
2022年,进一步推广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持续开展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工作。
2023年,全市“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电梯应急响应率达99.5%、故障困人率低于0.5%、检验(检测)合格率达98%,救援到场时间平均不超过25分钟、按时到达率达99%。
(二)压实各方职责。
方案不仅明确细化了电梯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还在永川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特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经济信息、人力社保、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电梯安全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强化了属地管理、协调联络、共治共管等职责。
落实好行业管理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所明确的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职,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技能、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各镇(街)、产业促进中心等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电梯生产、建设、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要落实好责任,保证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延长电梯整机和重要部件质保期;确保电梯选型配置、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值班,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保证电梯检验检测质量。
落实好协调管理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好特安委组织与协调作用。强化各区特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共同推进“安全乘梯守护行动”相关工作。二是要指导电梯行业协会发挥好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三是针对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要求所在地的镇(街)应指定使用管理单位,村(居)委会协助落实管理。
(三)强化重点举措。
方案建立了电梯生产、建设和加装、使用、维保、监管、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分类安全监管机制,对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建立智慧电梯系统等11项重点举措进行了部署。
在生产环节,电梯企业要为电梯安装、使用、改造、修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积极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延长电梯整机和重要部件质保期;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整梯质保期限不少于5年;新安装使用并由原生产企业维保的电梯,其中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控制柜等五大部件质保期须在10年以上。
在建设和加装环节,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钢结构等工程及电梯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选型配置、防水工程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在使用环节,电梯使用单位要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模式,推广全包或大包维保方式。加强在用电梯的使用管理,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电梯使用维护费用,电梯轿厢广告收益应优先用于电梯的安全保障、使用维护和大修改造,每年公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支情况;做细做实,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在维保环节,电梯维保单位应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做好维保质量控制,杜绝“漏项”“缺项”“虚假维保”行为发生。严禁设置技术故障,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应当立即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监管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联动。一是持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抽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针对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短接安全回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建立电梯企业信用清单,启用电梯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三是高效运行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提高电梯应急救援水平,缩减救援时间。四是强化永川区智慧电梯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及功能升级,初步实现“智慧监管”,并实现更多电梯轿厢内通信信号全覆盖。
在检验检测环节,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检验机构对电梯、电梯配件产品、电梯故障诊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
(四)实现多元共治。
探索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机制。鼓励“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模式创新和应用,积极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补偿作用。
深入开展电梯从业人员培训,推广“跟师学艺”“网络教学”“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电梯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电梯从业人员争当“巴渝电梯工匠”,实现技高者多得,增强电梯作业人员责任感和荣誉感。
发挥社区综治作用。调动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
强化宣传舆论监督。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有关知识纳入科普学习范围,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的同时,对无故障报故障套取维修费用、更换配件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曝光,促进我区电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对附件内容的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附件明确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10个行业主管部门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同时,要求宣传、发展改革、科技、公安、司法、财政、城市管理、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