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4-00127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发〔2024〕75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8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荣昌区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知识产权发展资助政策措施》(荣昌市监发〔2020〕28号)、《荣昌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荣昌府办发〔2021〕68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启动2023年度荣昌区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首次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利息、重庆市评审通过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等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马德里商标、单一国家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
二、资助对象
(一)在荣昌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二)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以第一专利权人、共有商标代理人或地理标志第一申请人为资助申请人。
(三)申报对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备良好信用,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知识产权失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 国外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复印件,国际检索报告、有效缴费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外专利须提供相应证明的中文译本;
4.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获得专利奖项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 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奖证书复印件;
4.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商标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商标资助申请表》(附件3);
2. 境外商标资助,提交国际局发布的国际注册或指定国家发布的注册通知复印件,涉外商标需提供相关中文译本;
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资助,提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 驰名商标资助的,提交驰名商标认定批复、裁判文书等材料复印件。
5.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6.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附件4);
2.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的文件复印件;
3.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附件4);
2. 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3.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附件4);
2.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评定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文件的复印件;
3.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荣昌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申请表》(附件5);
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
3.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回执、贷款凭证、按期还款凭证、贷款付息凭证;
4.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 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知识产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原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及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需捺指印)。凡复印件均需出示有效证件原件以供核对查验。
(三)申请人须对所申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于弄虚作假、涉嫌恶意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核实,限期收回已拨付资助资金,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经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具体资助金额经区财政局审定后按要求进行公示兑现。
(五)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上述申报资料要求按顺序提供申报资料纸质件,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联系人:吕琴,联系电话:81066220,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150号215室。
附件:1.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报表
2. 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
3. 荣昌区商标资助申请表
4. 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
5. 荣昌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申请表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荣昌区专利资助申报表.docx
附件2: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docx
附件3:荣昌区商标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4: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5荣昌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