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2025年綦江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启动了
一、什么是“名特优新”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区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綦江区范围内登记成立,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即不含吊销、 注销、撤销、歇业状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或推荐之日起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曾受到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存在投诉举报多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申报方式
(一)登录申报平台。
1.电脑版: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网址(https://mtyx.gtgsh.com)进行填报,选择重庆市綦江区。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2.移动端:微信扫描二维码,点击“我要申报”,选择“重庆市--綦江区--我要申报--开始申报-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二)填写基本信息。进入申报界面后,个体工商户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数、缴纳社保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提交佐证材料。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一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完成申报。
申报方法见附件1操作手册。如个体工商户自行填报存在困难的,可就近前往我区各市场监管所或市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报。
五、“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系统申报要求上传的信息等,例如门头照片、店内环境照片或者网店截图等。
(二)分类材料
1.对应《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名特优新”分类标准,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包括:商标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地理标志授权证书;“老字号”证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证书;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证明;平台美誉度证明;资质认证;相关报道等。
2.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可以证明满足“名特优新”分类标准的其他材料(如: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
以上所述材料由申报个体工商户自行上报至申报平台。
六、认定有效期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
七、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有什么扶持措施
获评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将获得宣传推介、品牌创建、技术研发等专业领域的政策扶持,并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八、注意事项
1、申报、认定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放心申报!
2、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本市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推荐
附件:1、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2、綦江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推荐表
点击查看《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綦江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