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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日期:2021-10-15

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庆市食药安委统一安排,江北区将作为重庆市首批参加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的区县。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江北区出台了《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一、创建宗旨

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展示形象、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创新引领,突出亮点

全员参与,共治共享

植根民生,群众满意

三、总体目标

1.食品抽检量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

2.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3.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4.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实现双提升

5.力争成为全市首批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四、主要任务

加强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产业质量体系、诚信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建设”,提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

五、实施步骤

创建重启阶段:2021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全面创建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推进创建工作任务落地

城市自查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自查自评及结果公示

市级初评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迎接市食药安办初评

国家验收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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