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庆市食药安委统一安排,江北区将作为重庆市首批参加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的区县。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江北区出台了《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一、创建宗旨
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展示形象、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创新引领,突出亮点
全员参与,共治共享
植根民生,群众满意
三、总体目标
1.食品抽检量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
2.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3.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4.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实现双提升
5.力争成为全市首批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四、主要任务
加强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产业质量体系、诚信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建设”,提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
五、实施步骤
创建重启阶段:2021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全面创建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推进创建工作任务落地
城市自查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自查自评及结果公示
市级初评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迎接市食药安办初评
国家验收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
政策原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