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2-00132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市监发〔202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9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北市监发〔2022〕16号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北府〔2020〕74号)文件要求,拟开展2021年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资助与奖励。
二、申报对象
江北区内并纳税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本区户籍或长期居住的自然人均可提出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助奖励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或者产业发展方向及政策要求;
2. 有利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3. 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区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4. 项目的实施能给江北区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承担标准化项目中有几个单位同时符合申报条件的,一个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请自行协商推选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知识产权资助
1. 申请发明专利资助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3)专利授权证书或者专利转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相关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 申请商标资助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
(3)海外商标、马德里商标注册证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同一国际注册号为一件商标);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3. 申请购买专利保险缴费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3)保险发票等证明;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二)申请知识产权奖励
申请知识产权奖励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企业的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属于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3)新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4)新认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5)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6)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以及新落户江北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以上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年度审计报告。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三)申请技术标准资助与奖励
1. 申请国家级、重庆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2)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资金申请表;
(3)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下达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确认文件及项目末期评估专家审查表;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5)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2. 申请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资助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2)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资金申请表;
(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采标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5)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3. 申请新主导、新参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庆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奖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2)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及奖励资金申请表;
(3)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
(4)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5)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审查评审会议的意见;
(6)标准正式文本;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8)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4. 申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奖励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完税证明;
(2)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3)奖励文件及奖励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
(5)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五、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递交至区市场监管局下属两个科室:
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申报材料交至知识产权科(江北区市场监管局206室,联系人:夏媛,联系电话:67737255)。
技术标准资助与奖励申报材料交至标准化科(江北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28室,联系人:张黎,联系电话:67597067)。
六、特别说明
1.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取消对专利年费资助。
2.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报材料要求请与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系对接。
附件:1.《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
2.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
3.重庆市江北区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附件1: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