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4-001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9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重庆渝佳果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泰国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渝佳果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泰国龙眼(共6批次)(购进日期均为2024119日)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后续将加大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当事人向长期供货的门店发出召回通知,并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已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十八条的规定情形,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