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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4-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经营2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圆嘟嘟餐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圆嘟嘟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31128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后续将加大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江北区三口品面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三口品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31120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后续将加大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当事人已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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