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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4-24

《重庆市大渡口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4月23日大渡口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4月24日起施行。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草拟了《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指导区内禁止区域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取缔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集中屠宰、冷鲜供应等配套保障的前提下,在大渡口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跳磴镇建成区外的农村餐饮除外)等场所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本方案中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任务

坚决取缔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行为,加大对禁止区域内违规从事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反弹。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上级文件依据

1.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

四、征求意见和规范性审查情况

《实施方案》书面征求了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信访办、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镇共20个部门意见,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对《实施方案》进行内部审查,并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了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

五、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以下七个方面,分别是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具体工作职责,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目标。在做好集中屠宰、冷鲜供应等配套保障的前提下,在大渡口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成立大渡口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大渡口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期间有关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联络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明确了全区在方案实施下发之起1个月内,完成禁止区域内全面取缔活禽现场交易和商业性宰杀任务;坚决查处、取缔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行为。

(四)具体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本次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工作中的具体工作职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各镇街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五)加强联合监督执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我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和禁止商业性宰杀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线上”“线下”各类媒介加强宣传、开展政策解读,倡导转变活禽生鲜消费饮食习惯,引导群众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七)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高度重视,积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是明确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措施,对每一个活禽经营屠宰点定岗定人,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产生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四是建立信息报表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安排专人定期报送其推进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的工作情况。

六、《实施方案》要求的取缔任务完成时限是什么时候?

全区在2020年4月26日前,完成禁止区域内全面取缔活禽现场交易和商业性宰杀任务。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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