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MB1A40839X/2023-003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开展专利转化运用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结合璧山工作实际,决定从202311月至202410月,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统领,高质量推动专利转化运用,聚焦专利产业化,释放专利潜能,打通专利转让许可通道,发挥专利“引水赋能”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提升,依靠中央转移支付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结合《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采取“事后奖补”和“申报立项”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高校院所、产业园区、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转化促进服务工作。202410月,新增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30次以上,新增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的中小微企业达到10家以上,新增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5家以上,新增1件以上专利开放许可,辖区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专利占高校院所有效专利的比例高于2%,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惠企数量的比例高于60%,新增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新增专利许可备案金额3亿元以上,新增企业专利产品备案30件以上。

三、重点内容

(一)支持专利转让许可。鼓励在璧山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以专利实施为目的过转让许可接受无关联关系的高校院所无专利权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专利技术。鼓励企业按照《璧山区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专利开放许可。

(二)支持专利质押融资。支持在璧山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企业将专利权用于质押融资贷款,按照《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进行资助。鼓励在璧山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鼓励推动完成成渝双城经济圈异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支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支持在璧山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企业开展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平台: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并进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四)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鼓励在璧山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璧山主导产业、高技术转化等领域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将创新成果转化成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有较高市场价值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并进行转化实施。

(五)支持开展专利转化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培育、专利池构建转让许可、宣传培训、供需对接、入园惠企等服务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

以上支持专利转化运用事项资助标准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专利转化运用提升遵循自主转化和申报立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高校、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活动,推动转化效能提升。专利转让许可、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自主进行,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资助。专利转化服务和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采取申报立项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单位向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后实施。以上专利转化运用资助资金限额预100万元,超过预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资助。

五、资助申报

(一)申报

1.申报时间。专利转化运用资助申报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1122日。申报对象为202311月至202410月期间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符合条件的权利人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人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属于资助范围的;

2)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后仍不能提供齐全的;

3)专利权人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4)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逾期未提出资助奖励申请的;

6)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环境责任事故、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重庆市璧山区专利转化运用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的银行户信息表委托他人办理资助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专利转让资助的,需提交转让合同、转让专利证书、转让登记备案材料等资料;

5.申请专利许可资助的,需提交许可合同、许可专利证书、许可登记备案材料等资料;

6.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的,需提交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押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证明或还款明细等资料;

7.申请专利产品备案资助的,需提交产品所获得的专利证书、备案专利产品信息、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明等材料;

8.申请专利转化服务资助的,需提交产业专利池明细、转化服务合同、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材料、转化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等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盖有鲜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接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跟踪监督管理。

(三)资助兑付

1.审核。区市场监管局受理申报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区市场监管局办公会研究,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兑现。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完毕后,由区财政局拨付专利转化专项资金至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向资助奖励对象进行兑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是发挥专利价值的关键,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盘活存量专利,发挥专利效能。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要将专利转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利转化长效机制,打通转化通道,搭建转化桥梁,将高价值专利挖掘出来,发挥专利价值,为产业赋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参与企业是专利转化实施的主体,是推动专利价值实现的关键。企业要积极做好专利价值评估,做好专利转化实施的同时,推动专利通过开放许可方式授权他人转化实施,提升专利转化价值和覆盖面;同时要紧盯技术前沿,积极引进高价值,对自身发展有帮助的专利。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到企业专利转化过程中,提供数据支撑,搭建转化桥梁,跟踪举办专利转化对接等活动,促进专利转化效能提升。

(三)注重实效专利转化要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实事求是,防止为了转化而转化,为了数据指标转化,杜绝出现“重复申报、多头报账数据造假”等问题发生。对数据、资料造假的,追回资助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专利转化运用资助事项及标准

2.重庆市璧山区专利转化运用资助申请表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8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专利转化运用资助事项及标准

资助事项

资助内容

资助标准

备注

专利转让许可

接受高校院所发明专利转让并完成专利权转移的中小微企业。

1万元/

同一企业累计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接受高校院所发明专利许可并完成许可备案的中小微企业。

0.5/件,单项许可合同备案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备案金额的0.05%给予额外资助(最高不超过0.5元)

完成发明专利开放许可的企业。

1/

接受发明专利转让(完成备案)并转化实施或将自有发明专利转化实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

2/

按照《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执行。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发放专利质押贷款惠及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专利质押贷款惠企数量3家以上),且贷款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

分别资助8万元、6万元、4万元。


将专利权用于质押融资贷款,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

对通过主贷为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家企业累计贴息资金不超过20万元,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其贷款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按5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万元。

按照《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执行。


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实现异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

参照《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执行。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进行专利产品备案的企业。

1000/

同一企业累计资助不超过1万元。

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产品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企业

5000/

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

申报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并通过验收的主体。

10万元/


将拥有或引进(不含许可)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进行转化,推动产值提升,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

2万元/

按照《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执行。

专利转化服务

推动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建立专利转化长效机制,完成30件及以上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入池,促成10家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发明专利转让许可,且至少一家企业发明专利许可合同备案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主体。

10万元


对推动完成3家及以上企业完成发明专利许可,登记备案总金额3000—5000万元的,资助2万元;登记备案金额5000万元以上,资助3万元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主体。

分别一次性资助2万元,3万元。


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供需对接、入园惠企等专利转化活动,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主体。

据实给予单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助。


以上专利转化运用须在202311月至202410月期间完成,资助标准按照从优、不叠加的原则执行。

附件2

重庆市璧山区专利转化运用资助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姓名)


资助事项

资助标准

资助数量

资助合计(元)

接受发明专利转让




接受发明专利许可




发明开放许可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




专利转化服务




总计(元)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人所在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专利代理机构


代理人



申请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总计)


申请人签章

本申请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所申请的专利转化项目来源合理合法,不属于通过抄袭、重复提交、拼凑和编造等非正常手段获得,且不以套取专利转化资助为目的,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盖章(签名):

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部门解读:

《重庆市璧山区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