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78号),制定出台了《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
二、基本情况
(一)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共包括四部分内容: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核心举措
提出支持“四新”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等3项重点任务,并围绕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严守包容审慎监管“红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形成社会共治局面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监管措施。
(三)适用对象
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经济形态。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具体参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兴行业登记并使用新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办字〔2018〕52号)附件1:《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版)》。对于目录外的新兴行业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确有社会需求、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