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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3-003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3-003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


渝北碚市监企撤〔2023〕6号

被许可人: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10DAM8C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313号附38号

法定代表人:何劲力

2022年9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李萍投诉:反映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登记为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董事,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该登记。收到申请后,我局对被投诉对象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展了调查,现查明:

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我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了李萍作为公司监事的身份证明材料,取得公司监事备案,李萍对此备案事项不予认可。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许可人,本局将被许可人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许可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李萍身份证复印件;

2、李萍提交的申请书;

3、本局制作的《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失联核查记录表》;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涉嫌冒名登记公示截图;

5、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档案复印件。

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许可人,我局依法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我局网站以公告送达方式,向被许可人送达了《撤销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备案事项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许可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许可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重庆畅联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取得的公司监事备案

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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