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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的相关问答
近年来,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快,境外投资并购和业务活动明显增多,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不断增加,合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由于各个司法辖区反垄断法律法规非常专业复杂,企业对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了解十分有限。因此,制定《指引》对引导中国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保障经营者在境外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指导企业做好境外反垄断风险防范和应对为目标,突出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指引》,归纳梳理其他司法辖区相关法律制度和实践,为企业了解境外反垄断合规基本要求提供有益参考。
一是强调指导服务。《指引》坚持以服务和指导企业为目标,为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提供一般性指引,同时不对企业创设任何权利、义务。《指引》体系完整,内容全面,从总体要求、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重点、合规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等方面为企业建立境外反垄断合规制度和防范风险提供了制度框架和基本要求,尤其是在合规风险重点部分,概述了多个司法辖区对垄断行为的认定、反垄断调查及应对、企业的合法权利、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内容,既有共性总结,也强调不同要求,为企业了解境外反垄断合规基本要求和应对反垄断调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参考。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导中国企业应对境外反垄断风险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法律意识不强、基础知识了解不多、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为提高企业对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的认识,更好保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引》中介绍了多个司法辖区常见的垄断行为及判断方法,便于企业获得相关基础知识。同时,尽管《指引》内容着重于对其他司法辖区制度和实践的归纳梳理,但在用语上尽量与我国反垄断法律规范相衔接,争取使内容完整清晰、易于中国企业理解。
三是注重延续衔接。境外反垄断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各司法辖区法律体系、用语以及合规要求等均存在一定不同,《指引》中关于境外反垄断法律法规的介绍多为原则性、概括性说明,同时在体系安排和用语上尽量便于中国企业理解和参考。企业应结合各司法辖区关于合规制度以及经营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尤其是相关司法辖区的特别要求,有针对性地建设反垄断合规体系和开展合规工作,同时建议企业在具体适用时查询相关司法辖区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