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1-001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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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270号建议的复函
张冬芬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农村价高质劣疑似非法会销的建议》(第270号)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打击非法营销工作开展情况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不断释放,针对农村消费群体的非法营销也随之增多,非法营销在长寿区乃至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各种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理疗产品、小家电等成为非法营销“重灾区”,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区市场监管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始终对非法营销保持着高压严打态势。
(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我局于2021年3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农村非法营销工作的通知》。成立打击农村非法营销工作领导小组,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支队、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该方案主要整治针对农村消费群体的各种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理疗产品、小家电等非法营销,一切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销行为,确保农村消费群体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提醒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在我区新城、老城商圈广场,及依托全区各街镇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场镇上广泛开展远离非法营销、理性辨识消费等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区19个街镇共张挂横幅41条,发放宣传三折页9000份,海报1800张,宣传单1800张。同时联合公安机关等多家行政部门开展识假防骗、金融安全防范等宣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畅通监督管理渠道。我局明确各街镇下辖村、组的打击非法营销信息员,及时将发现的非法营销线索反馈给市场监管所,由其迅速出动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局,建立和实行组(村)-乡镇(街道)所-区局一体化网格化监管和执法模式,畅通监督和执法渠道。
(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积极发现线索,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重点做到“八查”:一查是否无证无照经营,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一律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查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抽查一批会销产品,涉嫌违法的一律按法律法规查处;三查是否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四查内部培训是否有欺诈“套路”;五查是否以组织免费旅游为名推销、强制购买“保健”产品;六查是否虚假宣传、发布不实旅游信息进行误导;七查是否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进行诱骗;八查是否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治疗。
我局将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立案调查,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对确有涉嫌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针对7日非法会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非法会销人员谎称会销活动会持续10天,而实际非法会销只有7天,周一开始,周六、周日卷款逃跑,故称“7日会销”。该行为利用双休日有些执法部门不上班的监管空挡,针对此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确保24小时均有人值班,且值班备勤人员不低于10人,做到打击非法会销无间隙。
(六)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对非法会销立案查实的,20个工作日内将该违法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对外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联合惩戒。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做好正面引导。持续进行打击非法营销宣传工作,提醒广大老年群体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不要贪图免费“鸡蛋”、“面条”等礼品,小心“义诊”、“讲座”骗局,避免误入消费陷阱。同时宣传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全区广大群众科学理性消费。
(二)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强化工作统筹。制定全区打击农村非法营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由乡镇(街道)统筹,各部门协同监管、共管共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挥街镇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间的合力,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内打击非法营销工作的落实,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公安局、文旅委、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开展非法营销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模式。
此复函已经我局局长赵欣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建议、批评和建议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023-40250687,158*******3)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