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19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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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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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4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秦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洪湖配制酒(500ml/瓶 52%vol)”(生产日期:2026年2月10日)的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我局于2025年6月22日,向重庆秦汉酒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抽检时由于当事人工人的失误,将其48度和52度的大洪湖配制酒的酒坛混淆了,导致将48度大洪湖配制酒罐装进52度大洪湖配制酒的酒瓶中,当时罐装那4瓶均销售给了检验机构,当事人排查除抽检的4瓶外,无错装产品,无相同批次库存。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由于是混淆了两个度数的大洪湖配制酒才造成的酒精度不合格,无相同批次库存,未实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秦汉酒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情况、自查不合格原因,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