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10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2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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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2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4日,按照抽检计划,本局对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文苑大道1号50幢负1-9、50幢夹的重庆泰富乐商贸有限公司在售的青花椒油(购进日期:2026年3月6日)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5月12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2026-09SP041179F),对上述青花椒油作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符合GB 5009.271-2016(第二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5月1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026-09SP041179F)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并书面告知当事人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青花椒油50瓶,共计销售49瓶,库存1瓶),因当事人采取以店堂告示方式通知消费者退货,至整改期间一直未收到退货,其间也未收到购买食用此不合格食品的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故未完全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经排查,重庆泰富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青花椒油,源于其未严格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向供货方索要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建立进货记录或留存相关票据;三是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注意食品质量。本局于2026年5月19日对重庆泰富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该店已完成整改,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现场复查验收结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