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01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
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按照抽检计划,本局对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创业街8号1-2#的长寿区早安餐饮店正在销售的白馒头(自制)(制作时间:2025年9月24日,抽样数量:1kg,其中备样数量0.5kg,单价:10元/kg)进行抽样。2025年10月24日,本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A25SG29190的《检验报告》,对上述白馒头(自制)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10月30日,本局向长寿区早安餐饮店送达检验报告(No:A25SG29190)、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早安餐饮店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长寿区早安餐饮店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于2025年11月4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10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白馒头(自制)(制作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述食品于2025年9月24日进行抽样送检,抽样1kg)已全部售出,因当事人未做制作记录和销售记录,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长寿区早安餐饮店在收到《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在经营场所张贴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其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本案中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0元,不足1000元,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务损害,无社会影响,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的规定,也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M00100501中减轻处罚裁量等级中的裁量因素,经综合裁量,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2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早安餐饮店听信售卖食品添加剂“蛋白糖”的商家,可以将“蛋白糖”放在馒头中提升口感和风味,因此在其自制的白馒头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蛋白糖”,而“蛋白糖”中含有甜蜜素导致此次抽检不合格。整改情况:长寿区早安餐饮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要求,今后自制的白馒头不再添加含有甜蜜素的“蛋白糖”。经本局2026年1月15日复查,前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