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长寿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2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2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 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

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润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爽可利”牌山椒猪皮(辐照食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生产日期2025年5月3日),规格型号90克/袋,保质期9个月(常温),执行标准GB2726,抽样数量(含备样)54袋,2025年6月19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上述样品进行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No:A25SZ02483),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本局于2025年6月23日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A25SZ02483)、检验结果通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了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样同批次“爽可利”牌山椒猪皮(辐照食品)。2025年6月24日,当事人向本局提出复检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2025年7月1日,本局受理了当事人的复检申请。2025年7月23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复检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3525004115),检验检测结果及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检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7月4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不合格“爽可利”牌山椒猪皮(辐照食品)生产400袋(90克/袋),被抽检54袋(全部送至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销售客户300袋,共销售354袋,召回0袋。销售出去的“爽可利”牌山椒猪皮(辐照食品)暂未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剩余46袋未销售,当事人在案发前已内部处理,无库存。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企业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被抽检产品不合格原因:1.员工在配料称重不同种类的添加剂时有电子秤不去皮的情况,导致称重结果存在偏差;2.配料员在添加剂搅拌环节未对添加剂充分搅拌,导致添加剂未均匀溶解。整改情况:1.对配料员工进行教导,加强相关配料步骤的培训,要求配料员工严格按照配料步骤进行配料;2.在配料环节一定确认电子秤是“去皮归零”状态,在配料搅拌环节充分搅拌,确保添加剂充分溶解;3.将整改后的该系列产品送至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验,取得了合格检验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