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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2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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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5月30日,按照抽检计划,本局对重庆市长寿区向阳路2号的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正在销售的紫心红薯-特惠(甘薯)进行抽样2025年6月24日,本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A25SG17447的《检验报告》,对上述紫心红薯-特惠(甘薯)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7月1日,本局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2025年7月3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紫心红薯-特惠(甘薯)为当事人2025年5月29日从重庆冰青羽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15kg,一共销售了15kg,上述产品已全部售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后,责令当事人按相关要求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整改到位。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在经营场所张贴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附件2《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第1项的规定,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经营的紫心红薯-特惠(甘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源于未能尽到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整改情况: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发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今后将加强风险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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