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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 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日期: 2025-02-13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

20241024日,本局对长寿区长寿湖镇傅林波副食超市销售的青椒进行抽样送检。20241120日,本局收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具的《检验报告》(NoSBJ24500000341735373ZX)检验结果均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112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20241126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11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被抽检批次青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销售场所张贴了召回启事,其间未收到消费者退回上述农产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被抽检批次青椒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是由于种植环节控制不严,农残超标。整改情况:严把进货质量关,查看供货商资质资料及农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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