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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日期: 2024-03-11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北站路888号1楼大厅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正在销售的香蕉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12月15日,本局收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 D23SC13454的《检验报告》,对上述香蕉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2月19本局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2023年12月20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本局2023年12月19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在当事人处发现有上述抽检同一批次的香蕉在销售,当事人称抽检批次香蕉已销售完。由于上述不合格香蕉除抽检样品外全部以零售方式售出且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当事人无法联系购买的消费者,因此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通知,对销售的上述抽检批次香蕉进行召回,没有消费者到当事人处退换货。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经营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源于进货时把控不严,未严格查验香蕉检验报告整改情况:长寿区之百百货超市经营部今后将加强风险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查验检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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