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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渝中市监发〔2026〕 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渝中市监发〔2026〕 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日常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消委会: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各科(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首要职责、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守底线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守牢一方平安。

二、严格要求提升监督效能。按照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相关科(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应严格落实各业态检查要求,达到排查整治查处违法行为的预期效果。

三、做好统筹按时序推进。将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任务分解到各监管片区和监管干部,确保落实到人。每月28日,各食品、药品科室将任务累计完成情况报综合科内网邮箱(yzq-wangui@oa.gov),并在次月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食品、药品监管科室没有完成当月监督检查任务的,由分管局领导督促、指导该科,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的,由分管局领导和纪检组约谈该科主要负责人。市场监管所没有完成当月监督检查任务的,由各食品、药品监管科室进行督促、指导;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的,由纪检组约谈所主要负责人。


附件:1.2026年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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