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5-00310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发〔2025〕3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4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5-00310 |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发〔2025〕3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4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4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消委会: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各科(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首要职责、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守底线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守牢一方平安。
二、严格要求提升监督效能。按照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相关科(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应严格落实各业态检查要求,达到排查整治查处违法行为的预期效果。
三、做好统筹按时序推进。将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任务分解到各监管片区和监管干部,确保落实到人。每月28日,各食品、药品科室将任务累计完成情况报综合科内网邮箱(yzq-suifanrong@oa.gov),并在次月工作例会进行通报。食品、药品监管科室没有完成当月监督检查任务的,由分管局领导督促、指导该科,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的,由分管局领导和纪检组约谈该科主要负责人。市场监管所没有完成当月监督检查任务的,由各食品、药品监管科室进行督促、指导;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的,由纪检组约谈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
附件:1.2025年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汇总表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