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23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23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4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4号)
在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渝中区渝淘乐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肉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渝中区渝淘乐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肉制品),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该批次的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肉制品)销售。由于该批次的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肉制品)全部是零售,无法进行召回。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提供完整留存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厂家出具的产品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的规定,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