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129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8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129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8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中汇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麻饼(葱香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中汇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麻饼(葱香味),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该批次的麻饼(葱香味)销售。由于该批次的麻饼(葱香味)全部为零售,无法进行召回。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已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提交了提供进货凭证、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