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029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7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029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7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7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渝中区*(张琼)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张琼)(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牛蛙(购进日期:2025年9月27日),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该批次的牛蛙销售。由于该批次的牛蛙已全部作为食品销售给消费者,无法进行召回。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已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