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15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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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0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永川区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师”评选乱象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6〕34 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永川实际,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公安局草拟了《永川区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147495177@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66号。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023-61188599)
附件:永川区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师”评选乱象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6〕34 号)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整治我区传统工艺市场“假证书、假机构、假产品、假网站”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社会诚信体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民生消费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核心目标,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施策、标本兼治,聚焦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陶瓷等传统工艺市场重点领域,重拳整治“四假”行业乱象。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决遏制市场失范行为;同时完善监管规章制度,创新智慧监管方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加快构建全链条、全流程的长效治理机制,为我区传统工艺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涉及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红木、陶瓷等传统工艺市场检验检测或检验鉴定报告、证书(以下统称“检测报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主体,重点包括:1.伪造、变造、冒用、买卖检测报告的单位、生产加工窝点、中介机构及个人;2.利用检测报告开展虚假营销、欺骗消费者的生产经营者,包括核心商圈、专业批发市场、文旅景区、古镇街区等实体经营主体,以及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直播基地、MCN机构等网络经营主体;3.违规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 机构。
(二)重点行为
1.生产经营者及社会中介伪造、变造、冒用、买卖检测报告,授意、勾结检验检测机构违规出具检测报告,以及生产经营者使用、展示虚假检测报告或货证不符的行为。
2.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CMA)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违反公正性要求向社会推荐产品或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经营活动,以及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3.珠宝首饰、红木、陶瓷等传统工艺品生产、销售环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假冒注册商标,虚标品名、产地,虚假营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4.网络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主体开展虚假营销、虚假测评等活动,设立虚假网站、链接、账号发布假冒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虚假检测报告等信息,未经核验资质违规使用“检验检测”“CMA”“CNAS”及“包过”“免送样”“直过出证”等关键词进行网络搜索推广、直播引流,利用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施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深挖彻查,坚决铲断制假源头与利益链条。聚焦伪造珠宝首饰等传统工艺品检测报告的“黑作坊”“黑窝点”“黑中介”,全面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实施全链条打击,彻底斩断造假利益链条。针对跨区域、团伙化、链条化作案特点,强化情报研判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对重大线索组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摧毁犯罪团伙网络。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案情复杂、影响恶劣的案件实行提级侦办、异地查办。
(二)严管严查,严格规范生产销售经营行为。加强对传统工艺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全链条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万达、中央大街等核心商圈,茶山竹海、石笋山等文旅景区,松溉古镇街区等重点场所的现场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标识不符、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规范线下经营秩序。
(三)精准施策,集中整治网络营销乱象。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直播平台、本地生活服务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证书标志、宣传内容等开展常态化审核管理。督促平台总结相关网络关键词、违法违规行为关键特征变化规律,搭建预警监测模型,针对性加强巡查监测和清理整治,对违规商品信息及时下架屏蔽,对违法经营主体采取限制入驻、封禁账号等处置措施。依法从严查处网络交易、直播带货中的虚假营销、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治理利用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造假、虚假测评引流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线上经营秩序。
(四)从严监管,全面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组织开展全区珠宝首饰、贵金属、红木等传统工艺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 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机构资质条件持续符合性、检测过程规范性、 检测报告真实性,规范检测报告的格式内容和使用范围,严禁违 规出具鉴定证书。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不按标准开展检 验检测、伪造数据结果、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 为,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联动,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提升办案效能,确保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全链条高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公安局对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对情节严重、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综合运用提级侦办、挂牌督办、异地查办、集群战役等方式予以重点打击,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与区公安局协调对接与数据汇总,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专项行动,按要求开展线索摸排、执法检查、案件查办、案件移送、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区公安局落实属地侦办责任,负责辖区内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核查、案件侦办,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6年4月)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举措,完成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传统工艺市场经营主体、检验检测机构、网络经营主体的摸排调查,全面梳理12315、110平台历史投诉举报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4月至5月)
针对排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突出问题和线索,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办和专项整治。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办。专项行动期间,分批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力震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6月)
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整改、案件查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评估执法整治效果。针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举措,及时向市级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杜绝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跨区域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上报市级部门,强化川渝执法协作、跨区域联动,实现全链条打击。
(三)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办案质效
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要精准把握执法尺度,将打击重点对准制假售假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杜绝“宽松软”现象,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及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普及传统工艺品鉴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信息报送,强化工作督导
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公安局需明确专项行动联系人,负责收集梳理排查情况,执法整治进展、案件查办情况,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局于 2026年6月15日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表。重大案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