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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日期:2024-05-27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根据《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北市监〔2023〕80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渝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简称“区联席办”)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评估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的提示函》(市监竞协公审(司)函〔2023〕71号)等有关规定。

二、评估范围

渝北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三、评估方式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清理和评估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区政府决定。

四、评估内容

评估清理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规范性文件执行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2、规范性文件各项规定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渝北区发展实际,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实现预期目的;

3、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修改是否继续执行予以废止。

五、评估结果

经区联席办全面清理评估,渝北区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不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条款,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

                                        重庆市渝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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