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依据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4-002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1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7月30日,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械管〔2024〕2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跃银,联系电话:60353775。
附件: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
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