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6-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6-00072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9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餐具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味志道餐饮餐厅使用的小方碗(复用餐饮具)、筷子(复用餐饮具)、圆盘子(复用餐饮具)
(一)不合格食品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1月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小方碗(复用餐饮具)、筷子(复用餐饮具)、圆盘子(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12月18日,承检机构出具了该三批次复用餐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小方碗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筷子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圆盘子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情况。2025年12月19日,我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申请复检、提出异议的权利、途径和法定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复检申请、未提出异议。
(三)不合格餐具的控制情况。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上述不合格餐具。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31日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有餐饮具清洗区域,能正常清洗,消毒设施能正常使用,餐饮具已放入消毒设施进行消毒。该三批次复用餐具为当事人自行消毒使用,不对外销售,也未产生费用,无召回情况。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2025年12月19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2025年12月31日,经我局复查验收,当事人已采取餐具更换,投入使用新消毒柜,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主体责任。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