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1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1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4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4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万盛经开区菜蔬食品店经营的山药
(一)不合格食品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5日,我局对万盛经开区菜蔬食品店经营的山药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情况。2025年5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申请复检、提出异议的权利、途径和法定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复检申请、未提出异议。
(三)不合格食品控制情况。经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批次山药已售完,没有库存。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2日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1.停止购进该上级供应商同类产品。2.通知供货方。当事人未对已售出的不合格批次山药进行召回,因当事人已于检查前将不合格批次山药全部销售、处理完毕,且未保留购买者联系方式,故无法联系购买者进行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2025年6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22日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2025年5月22日,经我局复查验收,当事人已采取加强供应商管理、完善存储与管理、强化检测流程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主体责任。
二、万盛经开区小烈老火锅店使用的口杯(复用餐饮具)
(一)不合格餐饮具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6日,我局对万盛经开区小烈老火锅店使用的口杯(复用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情况。2025年5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申请复检、提出异议的权利、途径和法定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复检申请、未提出异议。
(三)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控制情况。经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批次口杯系重复使用产品,日常由当事人工作人员自行清洗、消毒。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2日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1.开展自查。2.就餐饮具的清洗次数、消毒时长作了明确要求。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2025年6月5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22日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2025年5月22日,经我局复查验收,当事人已采取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次数、消毒时长的管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主体责任。
三、重庆味志道餐饮餐厅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不合格餐饮具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6日,我局对重庆味志道餐饮餐厅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情况。2025年5月20日,我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申请复检、提出异议的权利、途径和法定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复检申请、未提出异议。
(三)不合格食品控制情况。经现场检查,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不合格餐饮具已重新消毒,没有销售,因此无法召回。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0日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餐饮具清洗次数,将残留物清洗干净后放入消毒设施进行消毒。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2025年6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26日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2025年5月26日,经我局复查验收,当事人已采取以流动水多次清洗再消毒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主体责任。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