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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6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万盛区利洋纯净水厂(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万东北路63号附7号)经营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2日,该批次食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向经营者送达了《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经现场检查,该批次包装饮用水已全部销售,无剩余库存。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包装饮用水从重庆市南川区新大陆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并放置于店内销售,无法确定生产、运输、销售哪一环节导致产品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指导当事人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11月15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2024年12月5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15元;
2.罚款1000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