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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4-002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5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明学经营的牛蛙(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牛蛙(活)已于检查前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被抽检的牛蛙(活)于2024年6月3日从外地购进,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未记录购买者信息,无法联系购买者进行召回。我局于2024年7月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及时向我局报告风险控证情况,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我局已将相关线索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二、黄明学经营的草鱼(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草鱼(活)已于检查前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草鱼(活)于2024年6月3日从本地购进,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未记录购买者信息,无法联系购买者进行召回。我局于2024年7月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及时向我局报告风险控证情况,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我局已将相关线索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三、重庆月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炒花生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该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卤香猪头肉在经营场所无剩余库存。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卤香猪头肉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未记录购买者信息,无法联系购买者,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卤香猪头肉。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万盛经开区凤源超市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提供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及供货方信息,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四、王阿宁经营的小泥鳅和鲈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8日向王阿宁送达了《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不合格批次的小泥鳅和鲈鱼已于检查前全部销售、处理完毕,没有库存。
(二)经营单位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经营的小泥鳅和鲈鱼已销售完毕,因属于零售环节未记录购买者信息且食用农产品保存期限有限,无法召回,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王阿宁在采购不合格批次的小泥鳅和鲈鱼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我局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经查,小泥鳅和鲈鱼的供货商分别为万盛经开区天天水产经营部和渝北区熙熙水产品商行。执法人员对万盛经开区天天水产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不合格批次的小泥鳅已于检查前销售完毕。我局已于2024年10月15日将关于不合格鲈鱼的相关线索抄告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王波销售的香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七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香蕉已于检查前销售完毕,没有库存。
(二)经营单位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经营的小泥鳅和鲈鱼已销售完毕,因属于零售环节未记录购买者信息且食用农产品保存期限有限,无法召回,我局于2024年6月28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王波在采购该批次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我局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经查,香蕉的供货商为江津区欧特农产品经营部。我局已于2024年10月15日将关于不合格香蕉的相关线索抄告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