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6602U/2024-000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6602U/2024-000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1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铜梁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认定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和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通知》精神,结合铜梁实际,经充分评估和深入论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4年6月12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58103575@qq.com。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23-45693699。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营盘路48号区市场监管局收(邮编:40256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分类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