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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4-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表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表

责任单位

检查对象

检查任务

检查重点

各市场监管所

  1. 零售药店

(含连锁门店)

1.2023年以来新开办零售药店符合性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2.2023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药品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零售药店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3.对经营冷藏、冷冻药品、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药店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4.自建网站或入驻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零售药店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5.全年对零售药店符合性检查不少于总数的35%,三年内全覆盖监督检查。

1.《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人血白蛋白等高风险产品及中药饮片、处方药为重点,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有效期管理、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远程药学服务和药品追溯管理等内容。

3.零售药店自建网站或入驻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要重点检查取得资格情况、备案或报告情况、处方药网络销售、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销售记录留存、药品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4.零售药店开展拆零销售的,要重点检查拆零人员培训、拆零场所情况、拆零销售记录等内容。

  1. 药品使用单位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不少于总数的35%,三年内全覆盖监督检查。

1.《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验收、药品储存条件、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药品有效期管理等内容。

3.重点关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医疗美容机构等,其中医疗美容机构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为重点检查品种。

4.对特殊药品使用单位还应重点检查重庆市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网络系统使用和勾对等情况。

3.区疾控中心、各疫苗接种点

区疾控中心、各疫苗接种点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重点检查疫苗来源渠道、冷链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应用、监测温度数据完整等内容。重点关注以老年人为主要接种人群的接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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