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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田兵纯粮酿酒坊)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铜梁区田兵纯粮酿酒坊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梁区田兵纯粮酿酒坊生产的白酒产品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白酒(散装,酒精度:57度),抽样单编号:DC2050015148583044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日

食品名称:白酒(散装,酒精度:58度),抽样单编号:DC2050015148583052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7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3日向铜梁区田兵纯粮酿酒坊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实地检查,当事人已无该2批次不合格白酒库存。当事人该2批次不合格白酒共生产了50L(其中散装57度白酒生产数量为30L, 散装58度白酒生产数量为20L),除4L用于检验外,其余46L均已被当事人销售完毕。

(三)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铜梁区田兵纯粮酿酒坊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该小作坊已采取主动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铜梁区田兵纯粮酿酒坊自查,导致总总酸总酯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发酵周期不足,生产完毕后储藏时间不足。铜梁区田兵纯粮酿酒坊现已改进产品生产发酵周期和储藏时间,我局执法人员督促该小作坊加强管理,对生产的所有成品白的总酸总酯全部重新进行检测,改造生产车间和完善工艺流程,杜绝再次发生因生产工艺和储藏时间不足导致产品不合格的情况。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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