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4-0007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5 |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沙坪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执法严明、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2023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
2.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对标对表认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市局反馈的问题,制定区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围绕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新型违法行为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力量配置有待优化等具体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强化分类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以改促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3.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宣传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研究阐释、贯彻落实的阶段性成果。用好用活总局和重庆市搭建的各类普法平台、数据库,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我局新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拓展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开辟普法专栏。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4.推进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携手四川省绵竹市、眉山市、青白江区共同推进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发布沙坪坝-青白江第一批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涵盖赛力斯、陈昌银、红玫瑰等川渝著名商标品牌7项,联合查处相关案件3起,凝聚跨区域执法协作合力。
5.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等改革,大力推广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集群注册,创新实行个体工商户“全区通办”。优化经营主体注销、迁移流程。推行准营事项一件事、一站式、一次办,在全市率先实现部分餐饮许可事项“证照联办”和远程核查,为企业平均缩短办理时间10天。
6.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政府部门涉企文件、合同192件,废止4件、修订1件。制定《突发价格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操作规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规范治理,持续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涵盖18个成员部门,抽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检查事项,创新开展“市场监管一件事”,在校外培训、粮食销售、眼镜制配、特种设备、医疗生活美容、网络市场等6个重点行业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上门检查次数平均减少4次/户。
8.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全市率先开展“多元化+一站式”诉调对接工作,调解重心由产品责任纠纷扩大至房屋买卖、家居建材、预付费、校外培训等领域。强化川渝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络会商和联合执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裁决机制,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质效。
(三)着力推进法治能力建设与法治基础保障
9.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成执法办案文书模本制定,编制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严格执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监督,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证件和执法服装管理,实现执法文书、执法证件、队伍着装“三统一”。
10.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食品安全“守查保”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三大领域,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全面筑牢安全防线,落实“处罚到人”,有力整治行业乱象,更好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1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综合运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多种执法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落实监督职责,提升监督效能。加强对复议诉讼工作的定期研判、规范指导和监督考核,严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12.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沙坪坝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聚焦餐饮消费、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强化部门联动,探索“综合查一次”规范化、制度化,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接收、登记、审查、处理、答复等记录,做到及时归档,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1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教育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强化监管执法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冠红岩之名、铸红岩之魂”、“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等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重庆市反不正当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相关工作。
15.持续推进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案件审核人员为支撑、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辅助的法治队伍。完善工作职责,不断增强队伍力量。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评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法律审核、疑难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带头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协调,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一是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安排部署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牵头整改落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市局反馈的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新型违法行为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协同不力、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力量配置有待优化等具体问题扎实开展整改。二是坚持法治建设规范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合规审查作用。严格执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坚持宽严相济,加强柔性执法。抓好案卷评查小切口,创新案卷评查方式,提升案卷评查质效。三是坚持优化服务促发展。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建立“维护市场秩序 帮扶企业发展”1个联动协作总机制和联席会商、案件移送、办案协作、帮扶企业、普法宣传5个分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强化标准引领,参与修订国家标准13项,地方标准7项,团体标准18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建成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实现全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市场化运作新突破。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存在的不足
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举报投诉处理等过程有待规范,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一是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围绕督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川渝协作,联合执法办案,建立执法办案合作机制,形成川渝联合执法合作模式;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