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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5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用农产品等类型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西林大道分公司经营的“龙眼”(购进日期:2026年1月26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年2月27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西林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龙眼(购进日期:2026年1月26日)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6年1月26日共进购了20kg龙眼,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剩余。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龙眼保质期短,抽检周期时间约1个月,已销售龙眼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1.63元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要求当事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沙坪坝区东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的“龙眼”(购进日期:2026年1月26日);“橙子”(购进日期:2026年1月26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6年2月26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东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6年1月26日共进购了11.5kg二氧化硫含量超标的龙眼;46.5kg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橙子,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剩余。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龙眼、橙子保质期短,抽检周期时间约1个月,已销售龙眼、橙子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12.4元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要求当事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好食品生产责任,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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