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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用农产品等不合格批次。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众的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进销货日期:2025-11-3)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沙坪坝区众的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更换供应商。2、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可以溯源。3、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资质才进行合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沙滨路店(进销货日期:2025-11-2)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沙滨路店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荷兰豆(供货商:重庆田浪商贸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脂,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更换供应商。2、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可以溯源。3、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资质才进行合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新纪元分公司经营的青椒(购进日期:2025-9-16)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新纪元分公司经营的青椒(购进日期:2025年9月16日),在监督抽检后显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经排查,当事人立即对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自查。通过加强进货查验,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20日对上述当事人进行复查,看到已完成整改。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新纪元分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的青椒(购进日期:2025年9月16日)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之规定,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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