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1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1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7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7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1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用农产品等类别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姜世华销售的“芋头”(购进日期:2025-02-11)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姜世华(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11日购进的“芋头”,并于2025年2月11日在店内销售,其中“芋头”3.055kg被抽样人员抽样购买,剩余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停止使用该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农产品进货查验农残检验合格报告,加强进货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当事人已暂停上述食品的调拨和售卖。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