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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复用餐饮具等类型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刘青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精品香蕉”(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刘青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将采购的11kg的精品香蕉销售完毕(含2024年10月23日抽检用销售),在此过程中因自然损耗的原因,造成了1.5kg的损耗,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无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和重金属报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沙坪坝区碧阳鲜菜蔬菜经营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橙子”(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0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碧阳鲜菜蔬菜经营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24日,将采购的20kg的橙子销售完毕(含2024年10月23日抽检用销售),在此过程中因自然损耗的原因,造成了2kg的损耗,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和重金属报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新纪元分公司经营的阿胶枣(生产日期:2024年7月30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新纪元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的40袋阿胶枣,于2024年9月29日销售完毕(含2024年9月27日抽检数量),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新纪元分公司经营的进口龙眼(大)(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0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新纪元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0日当天,将采购的33kg的进口龙眼(大)销售完毕(含2024年10月20日抽检数量),在此过程中因自然损耗和去除枝叶的原因,造成了8.66kg的损耗,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和重金属报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重庆鲲弘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泰国桂圆(龙眼)”(购进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鲲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泰国桂圆(龙眼)购进自双福水果市场,购进数量为100kg,同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其经营场所门口发布召回公告,因食用农产品不易保存的特殊性及当事人无消费者联系方式,已售出产品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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