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发布日期 ] 2025-01-07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用农产品等类型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佳彧苕皮豆干小吃店使用煎炸过程用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017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佳彧苕皮豆干小吃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是当事人于2024年9月8日以168元/桶的价格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良冷冻食品经营部购进的1桶“大豆油(味泽园、20L/桶),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剩余煎炸过程用油已由重庆科润环保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使用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制售的炸串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购买使用上述批次煎炸用油制售的炸串的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更换煎炸过程用油,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沙坪坝区舒春燕副食店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4-09-20)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舒春燕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豇豆购进自双福国际农贸市场一私人摊位处,购进数量为17.5kg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豇豆的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沙坪坝区果芒水果超市经营的“爱媛果冻橙”(进购日期:2024年9月23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果芒水果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4年9月23日从重庆市江津区珊瑚大道6号双福国际农贸城水果市场1A-31的重庆渝唯鲜商贸有限公司进购爱媛果冻橙43.6斤(含水果筐),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剩余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食品爱媛果冻橙是即食产品,且除抽样检验时销售部分,无其它销售,故该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爱媛果冻橙未流入市场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沙坪坝区果正好水果经营的“龙眼”(进购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果正好水果(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从重庆市江津区英利国际106栋1-20号的江津区美果水果经营部进购的“龙眼”,供货商于2024年10月23日配送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共进购1件共11斤(5.5kg),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剩余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食品龙眼是即食产品,且除抽样检验时销售部分,无其它销售,故该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龙眼未流入市场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沙坪坝区微趣零食店经营的“木瓜(购进日期:2024-10-07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微趣零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4年10月7日重庆市江津区珊瑚大道6号双福国际农贸城水果市场1A127-129的水果批发档口进购木瓜1件共9个果,检验报告送达时,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在销售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食品木瓜是即食产品,且除抽样检验时销售部分,无其它销售,故该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木瓜未流入市场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