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4-006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品豪食品超市经营的仔姜(购进日期:2024-08-17 )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品豪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仔姜(购进日期:2024-08-17 )购进自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市场蔬菜市场22d区052号李洪强处,购进数量为62.5kg。至现场检查时,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进行召回工作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仔姜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沙坪坝区汇源超市经营的小米辣(生产日期:2024-05-02)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汇源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小米辣购进自重庆市江北区旺谢桂芳食品经营部,购进数量为40袋。至现场检查时,销售20袋(含抽检样品),当场扣押20袋。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进行召回工作当事人对该批次小米辣进行了召回。因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重庆乾聚堂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乾聚堂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盘子为复用餐饮具,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餐具已全部清洗消毒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餐饮具情况。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当事人及时清洗消毒餐饮具,并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杜绝不合格复用餐饮具重复使用。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