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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4-005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批次。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沙坪坝区家颂食品经营超市经营的“红苕(甘薯)”检验项目中的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4年6月27日。

沙坪坝区家颂食品经营超市经营的“红皮萝卜”检验项目中的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4年6月22日。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经排查,原因为当事人进货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进货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30日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红苕(甘薯)”和“红皮萝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215.82元。2.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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