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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6-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6-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6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荣昌区黄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气泡豆干(卤制豆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荣昌区黄檀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气泡豆干(卤制豆干)(生产日期:2026年01月20日),经抽样检验,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经当事人自查,发生不合格的原因系生产过程中为改变色泽添加了少量日落黄。当事人已立即进行了整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在其生产经营的气泡豆干(卤制豆干)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日落黄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存在减轻情节,且为初次违法,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较少,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6.73元;2.没收食品添加剂日落黄1瓶;3.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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