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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


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宏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包装饮用水,抽样单编号:SC21510500686338581,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6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1129日将四川国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CGJ J A08212-2021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样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同批次产品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宏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公告,目前召回数量为零。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7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重庆市荣昌区宏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

二、荣昌区荣隆镇蒋昌荣粮油加工坊生产经营的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菜籽油(生产日期:2021-7-24),生产单位为荣昌区荣隆镇蒋昌荣粮油加工坊,抽样单编号:SC21500153653000299,检验结论: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1月25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荣昌区荣隆镇蒋昌荣粮油加工坊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菜籽油。经调查,被抽样产品系该单位于2021年7月24日生产,共计数量菜籽油100L。2021年10月26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抽取该批次菜籽油3L用于检验,余下的97L以零售的方式销售到周边消费者。至2021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次菜籽油全部销售完毕。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荣昌区荣隆镇蒋昌荣粮油加工坊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的当批不合格品依法公开召回,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整改。荣昌区荣隆镇蒋昌荣粮油加工坊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由于销售时间已久,该批产品已无法召回。经局领导批准,于2021年12月6日对荣昌区荣隆镇蒋昌荣粮油加工坊立案调查。

三、荣昌区广顺街道李细英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峨眉山饮用天然矿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峨眉山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3133,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4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1130日将成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A2190295879107041C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样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同批次产品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广顺街道李细英桶装水经营部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公告,目前召回数量为零。我局于12月7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荣昌区广顺街道李细英桶装水经营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做好运输和储存环节的环境卫生管理。

四、荣昌区清升镇蒋政副食购物店售的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生产单位:重庆市螺罐山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315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10-25。

(二)现场检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4日将该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样的“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10-12)同批次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表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4日将该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立即对外发布了召回公告召回当批不合格产品,由于销售时间已久,该批产品已无法召回。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日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荣昌区清升镇蒋政副食购物店加强购进食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确保购进销售的食品合格。

五、重庆市螺罐山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2日、18.9 L/桶),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3158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9月7日、18.9 L/桶),抽样单编号:SC21510500686338434荣娃娃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10月8日18.9 L/桶),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3152。上述三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被抽样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2日、18.9 L/桶)共生产280桶该企业于2021年10月12日全部对外销售棠城圣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9月7日、18.9 L/桶)共生产300桶该企业2021年9月9日全部对外销售荣娃娃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10月8日、18.9 L/桶)共生产240桶该企业2021年10月8日全部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在该企业均发现上述三批次不合格饮用纯净水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立即对外发布了召回通知对该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由于销售时间已久,上述三批次不合格产品已无法召回。2021年11月25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自查和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发现导致上述三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回收水桶清洗流程不规范。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企业正在停产整改中。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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