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03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
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泓一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生产的综合酵素发酵果汁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抽检泓一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生产的综合酵素发酵果汁饮料(生产日期:2021年9月29日、净含量:50ml/支、抽样单编号:GC21500153653000160),菌落总数,霉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1年11月18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泓一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计生产了37箱(10盒/箱、10支/盒),至2021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未进行销售。由于所涉不合格产品系对外出口的食品,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的线索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处理。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由于所涉不合格产品系对外出口的食品,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的线索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处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主要是生产过程消毒措施执行不到位和关键工序操作不规范。针对问题积极采取改进生产工艺、增加杀菌设备和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并向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重庆市荣昌区富沣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2日,净含量18.9L/桶,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262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1年11月9日,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重庆市荣昌区富沣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当事人被检同批次包装饮用水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于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2年1月11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52元;2、罚款6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在收到该批次包装饮用水的检验报告后,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经销商大足区越旺食品商行所属的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大足区越旺食品商行保存条件、卫生条件等符合桶装水经营要求,包装饮用水从生产企业到经销商的运输过程由生产企业负责,2022年1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制水车间排水孔未安装纱网;粗洗车间入口更衣室内浸脚池未使用;洗手消毒池水龙头为手动开关;洗桶间墙壁不光滑;回收桶堆放在露天场地、新桶和旧桶混放;生产桶装水所使用的水桶和瓶盖的进货商的资质已经过期等不符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行为,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渝荣昌市监安富责改〔2022〕1号)以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荣昌市监安富当罚〔2022〕1号)各一份。目前当事人正在积极整改中。